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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管理办法05,土地流转管理办法02

无锡管理资讯网 2024-04-19 20:22:39 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土地流转管理办法05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土地流转管理办法05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河北省农村土地流转有哪些规定呢?

(一)工作目标。到2016年底,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达到耕地总面积的80%;现代农业园区区域内的耕地全部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普遍开展2015年度确权登记测绘成果专项检查验收;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统一规范的数据库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系统。

土地流转管理办法05,土地流转管理办法02

2017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等问题,为开展土地流转、调处土地纠纷、完善补贴政策、进行征地补偿和抵押担保提供重要依据。

(二)工作重点。以现有承包台账、合同、证书为依据确认承包地归属,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

坚持以确权到户为主,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把握关键环节,实行全程质量控制,认真开展土地承包档案资料清查、权属调查,完善承包合同,建立登记簿,颁发权属证书,推进信息应用平台建设,确保登记成果完整、真实、准确。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依靠村民民主协商,自主解决矛盾纠纷。

(三)工作要求。坚持分级负责,县乡两级党委、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市年度任务目标,安排好年度实施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市、县相关部门要建立专项督查和情况通报制度,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四)工作保障。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政策、组织、队伍、技术、经费等方面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给予支持,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市、县财政预算予以保证,不得减少应由本级承担的工作经费。县级财政对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进行专账核算,工作完成后,上级补助资金如有节余,要继续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土地流转后修路合法吗?

《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士地流转不能改变农业用途,显然修路是改变了农业用途的,但是如果是搞农业生产或者是农业的其他的,需要对流转的部分土地用于修路,便于生产销售等一系列的生产发展的需要,我认为是可以的,前提是在流转到期后,要对修路部分恢复农业用地。

农村土地流转怎么找地?

可以去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进行咨询。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登记册,及时准确记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

以转包、出租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及时办理相关登记;以转让、互换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及时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等手续。

第二十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及有关文件、文本、资料等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

村民可以把承包的土地流转给村委会吗?

  村民不可以把自己的土地流转给村委会,但是可以委托发包方流转其承包的土地。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  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土地。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土地流转管理办法05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土地流转管理办法05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