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管理制度,承租人管理制度范本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承租人管理制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承租人管理制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门面房租赁管理办法?
关于门面房屋出租管理的规定
为更好地开展门面房屋租赁工作,做到有法 可依,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门面房屋管理采取由办公室分管副主任 负责,经办人员具体管理的办法。签订合同、更改管理程序等重大事项需报室分管领导批准,或提交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在门面房屋租赁过程 中,其他人可以联系、推荐或建议信息行情,但不得干预门面房屋租赁工作。
二、门面房屋管理经办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得串通租赁户损公肥私。违纪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三、门面房屋出租价格按市场行情,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定价。房租租金问题,由经办人员在同承租方充分商洽的基础上提出意见按程序报批。
四、经办人员必须与承租方签订规范的门面房屋承租合同,要严格审查合同内容,不得签订有损我室利益和带来后遗症的合同。凡正式签订合同前,需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报室分管领导审定。室分管领导在审定合同时,应酌情提出是否进行公证等意见。
五、承租方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经营范围, 出示工商执照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规定,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六、承租方必须爱护出租门面房屋内的公共 设施,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改变室内水、电、暖设施,更不准有任何破坏房屋结构和房屋基础的行为发生。
七、经办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标准主动上门收取门面房屋租赁费、水电费,协助和督促承租方合法经营。凡发现承租方违法经营,或改变经营范围,或转租他人,或超过15天未缴纳租金的,经办人员有权酌情终止合同。
八、承租方将门面房屋转让出租时,必须经我室经办人员同意,获取的门面房屋转让费必须按50,缴纳我室。
出租房屋管理制度?
出租房屋管理制度
一、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出租条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责任保证书。
二、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三、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口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人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四、出租人应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
五、对出租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 六、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承租人管理制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承租人管理制度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